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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飙车炸街说不!永川警方拘留2名摩托车驾驶人

本文来源:重庆青年报 阅读:5414

大功率摩托车深夜“炸街”既噪音扰民,又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。永川警方对机动车“飙车炸街”等违法行为,坚持“零容忍”重拳出击严厉查处。11月以来,共查处无牌无证、非法改装、套牌、驾驶报废车等违法行为5起,依法扣留涉嫌套牌、未悬挂号牌、非法改装摩托车3台,拘留2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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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有效治理机动车噪音扰民,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,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组织警力对辖区商业街、餐饮聚集区、大型社区等周边道路开展清查行动,对无牌无证、假牌套牌、拼装报废、非法改装的两轮摩托车坚决依法查扣;充分运用网格化勤务管理和视频缉查布控技术手段,精准锁定大功率摩托车行驶线路、打卡轨迹及终驶停放位置,加大对大功率摩托车追逐竞驶、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,切实净化路面交通秩序。

11月6日22时许,樊某某无证驾驶无牌大功率摩托车,在人民广场附近以翘车头的方式驾驶车辆,在道路上反复快速行驶并制造噪音,其行为对附近小区居民的生活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造成影响。交巡警依法对樊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,通过视频缉查布控技术手段,精准锁定驾驶人樊某某,并依法对其进行传唤。

11月10日14时许,刘某某无证驾驶无牌大功率摩托车,在文昌路博物馆红绿灯路段行驶时,被交巡警支队巡逻民警发现,将其查获。

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,樊某某、刘某某系今年第二次无证驾驶被交巡警查获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,民警依法对樊某某、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作出罚款500元,并处三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
交巡警提醒:文明安全的道路出行环境需要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。请广大摩托车驾驶人,从维护自身安全、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出发,拒绝“炸街”扰民和非法改装,共同守护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。